
知過改過,不文過飾非,是律己修身、崇德向善的重要內容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有云:“自狀其過以不當亡者眾,不狀其過以不當存者寡。”這句話直指人性通病——很多人會對自己的過錯百般辯解,總覺得自己不該承受責罰;而能夠坦陳過錯,不找借口開脫的人,又太少了。
人非圣賢,孰能無過。即便孔子也犯過錯誤,但“丘也幸,茍有過,人必知之”。與之相反的是“小人之過也必文”。有過錯并不可怕,怕的是諱疾忌醫、文過飾非。現實中,有的工作出了紕漏,習慣向外歸因,歸咎于別人和客觀條件;有的面對批評,第一反應是辯解反駁,把過失稀釋淡化,想方設法證明“錯不全在我”;有的面對過錯和問題矢口否認,“捂蓋子”“紙包火”,結果錯上加錯。這些對待過錯的態度和行為,看似一時保全了顏面,實則遮蔽了病灶,失去糾正過錯的機會。飾錯、辯錯、捂錯,于錯無補,錯就在那里。
《道德經》云:“不自是,故彰”。為人處世,當有反躬自省的精神,正所謂“君子檢身,常若有過”。自以為“無過”的心態會阻礙一個人前進的道路,執著于自己的主觀成見,認為自己是對的,就無法正視客觀的東西,也就失去改進和提升的機會。“常若有過”的心態,則是擔當的表現,也是成長的階梯,可以讓大家幫忙發現自己的缺點和過錯,把別人的智慧集中為自己的智慧,“盈科而后進”。只能裝下自己的“正確”和“面子”,只會讓一個人格局越來越小,而更大的格局在于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讓過錯和挫折都變成實現自我超越的機會。
為人處世,切莫“文過飾非”。要敢于把自己的過錯擺上臺面,不掩飾、不推諉、不美化。孔子感嘆“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”,內自訟,便是自己和自己打官司,自我審判、自我檢視,也就是敢于革自己的命。我們總能看到別人身上的過失,卻對自己的偏差視而不見。正因如此,“見其過而內自訟”才需要格外的清醒與勇毅。它要求我們跳出“自我辯護”的本能,把對他人的審視轉向自身,把向外的食指收回指向內心。
“君子之過也,如日月之食焉:過也,人皆見之;更也,人皆仰之。”敢于直面問題、勇于修正錯誤,是我們黨的一大顯著優勢。對于黨員干部而言,要有聞過則改的勇氣。工作中的疏漏、思想上的松懈、作風上的瑕疵,主動擺出來,才能夠對癥下藥。遮掩過失,只會讓小問題慢慢發酵;坦然面對,方能防微杜漸。回顧黨的歷史,我們黨總是在開拓進取的同時,始終堅持真理,勇于自我革命,敢于正視問題、修正錯誤,勇于刮骨療毒、去腐生肌,始終保持先進性純潔性。
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正視過錯,及時改過,如此,才會讓經歷的每一次過錯都成為推動人生又向前進一步的契機。(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)